法人变更过后,还要承担公司债务纠纷吗

时间:2024-03-03 作者: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

公司法人变更后,原来的债务一般会让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。不需要另外作出说明。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,那么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,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。
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,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可担任,并依法登记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,要办变更登记手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第十三条
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,由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,并依法登记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,应当办理变更登记。第一百七十四条
【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】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
第一百七十六条
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】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但是,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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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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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,一般法人不承担。公司具有独立人格,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,但是,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。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,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,成为法人代表后,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,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。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,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,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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