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决书是以对方收到15天内怎么计算

时间:2024-04-06 作者: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

仲裁裁决书的15天生效期是从收到的第二天开始计算,开始的那一天是不被计算在内的。这15天内包括双休日,但是当第15天是双休日的话,应当顺延。例如,第15日正好是周五,那么周五就是最后一天了;第15日是周六或者周日,那么下周一是最后一天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
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。期间以时、日、月、年计算。期间开始的时和日,不计算在期间内。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,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。
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,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,不算过期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到发裁决书的单位查询确定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按照判决处理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ckbzw.cn/750588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上一篇:暂无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金华律师 沈阳律师 银川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网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找律师 杭州公司法律顾问 厦门律师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山西律师 郑州律师 安庆律师 新余律师 自贡律师 普洱律师 定西律师 重庆律师 西宁律师 永康律师 珠山区律师 芜湖鸠江区律师 合肥庐阳区律师 佛山南海区律师 广州番禺区律师 临汾律师 株洲律师 深圳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滁州律师 福州律师